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越南近年来一跃成为中国投资东盟的热选地之一。中国和越南产业互补,在基建、电力、生产制造及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国际产能合作有着较大的合作空间。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经营的过程中,也需要特别注意做好风险调查评估与规避风险的管理工作。
许东/摄
通过走访多家越南法律机构及在越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家,笔者发现法律风险是当前中企在越南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如何发现并且规避投资越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也成为了中企开拓越南市场的“必修课”。
中企在越南投资的五大法律风险
一是因税收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越南征税范围较广、越南税收种类较为繁多,有着印花税、门牌税、社会保障税、健康保障税、预提税、财产税、自然资源税等不为中国企业所熟悉的税种,征税范围较为广泛,使得在越投资的中国企业税收负担较重;
另一方面,税收法律政策频繁调整。越南政府不断调整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对指定商品征增值税、特别消费税等政策也会不定期进行调整。对此,部分中小型中企意见特别强烈,表示他们由于缺乏语言和税务双重专业人才,很难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动,在税收成本核算、预期收益调整等方面有较大税务风险。
二是因土地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模糊。越南现行《土地法》在拆迁补偿上,对外国投资者的房屋建筑或者空地等的补偿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大多数外国投资者只能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来执行,很难争取到合理的补偿金额;
另一方面,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管理部门不明确。现行《土地法》表明要先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取得土地推荐地点,然而对取得联系的途径、方式以及相关部门对申请的答复期限等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导致中企在办理相关手续文件的时候不知道找哪个管理部门办理,这也会导致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重复做工,耗费了较多人力和时间,也提高了土地的租用成本。
三是因劳工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越南对外国劳动力输入有着严格的限制,对外籍员工实行劳动许可证制度。办理劳动许可证的材料包括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公证书、中国外交部及越南驻华使馆认证的健康证明、专业技术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由于劳动许可证申请的手续比较复杂,很多中企便采用了让中国员工利用签证在越工作的方式,导致了大量非法劳工的产生。
例如
某中企在承建越南一个热电厂项目时,为按时完工,因为聘期短,手续繁杂等原因,抱有侥幸心理,未给部分中方人员依法办理劳动许可证,使用3个月期的商务签证在厂工作,但最后在越方组织的突击检查中被处以每人约7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限期离境,既延误了工期,又给企业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是因环境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据现行《环保法》的规定,企业在申请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项目的审批前,须建立环评报告并呈递国家环境管理机关审核和登记。对于未照规定完成环评报告或环保计划完整流程的项目,将面临罚款、停工停产、拆除违反项目环评许可或环保计划的设施、弥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处罚。
实践中,由于环评报告或环保计划的审定机构较为复杂,横跨多个部门,还牵涉到征询民众意见等环节,造成完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流程的耗时较长,影响了企业进入越南投资经营的效率,导致后续项目工期的延迟。
例如
某中企在越南投资兴建过一个钢铁厂,为了赶进度,在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完整流程的情况下就擅自动工,最终遭到项目暂停并拆除违反环评规定的已建部分的处罚。
五是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对于在越南投资的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商标抢注风险。由于越南的商标制度不像其他发达国家那么完善,商标注册需要经过委托代理、受理回执、审查和公告等流程,通常会耗费12~18个月的时间。
但若在审查过程中遭遇“补正”“答辩”“异议”等情况,整个注册时间也会往后延迟。这就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时间差来抢注专利、商标。商标一旦被抢注,不仅会增加外资企业海外维权的成本,还给其进入越南市场带来了阻力。
在越防控法律风险的几点启示
一是要提升自身税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首先,要善于和越南税务机构打交道,妥善处理与越南税务部门关系。企业在越南遇到税收争议或税收歧视时,要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寻求当地税务机关的帮助。
当争议在越南无法解决时,要及时转向中国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以寻求税收援助和指导,向税务机关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由中国税务机关出面与越南税务部门根据双边税收协定协商解决,消除税收争议。
其次,及时关注越南财政部、越南税务局、越南海关、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越南中国商会及各地区联合会、中国国家及地方税务局等官方网站及其发布的重要指南和文件来获取税务变动信息,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最后,聘请当地权威法律团队。越南当地权威法律机构由于具有语言优势、本土社会网络优势,可以帮助赴越投资企业协调与越南税务局的往来关系、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专业的法律机构和财税人员可以加深企业对越南税法和双边税收协定的理解与运用,降低企业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或优惠政策不了解带来的损失。
二是要全面掌握土地政策信息,严格依法投资。
首先,寻求本地的合作伙伴或者法律机构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全面了解越南政府的办事惯例、土地回收补偿、优惠减免等政策,尤其是对自己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土地的使用性质及相关规划作深入研究和掌握,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损失。
此外,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自身投资项目务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按时缴纳土地租金和土地相关费用,避免在接受土地监管机关审查时出现问题。
在项目出现拆迁时,及时利用提前储备好的专业人员,对不动产进行预算和评估,准备好防范方案,通过正常法律渠道为自身解决困难。若存在续租问题,则要按照要求处理好手续交接问题,避免法律纠纷。
三是维护好与工会的关系,推进人才本土化。
重视并维护好与当地工会的关系。在发生劳资纠纷后,用工企业要积极与当地的工会组织进行沟通。为提高沟通的效率,可让在越南的合作伙伴或当地有较高声誉的华人与工会组织进行沟通,防止劳资纠纷进一步扩大。
加强越南员工的技能和素质培训,合理安排企业中国籍人员与越南员工的比例,提升企业的本土化水平。推进人才本土化的过程中可以借助当地正规的招工中介机构招到从业素质较高、职业素养较好的员工,为企业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四是健全环保监测体制,加强与环境组织的沟通。
强化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理念,将环保观念纳入企业拓展市场的战略宏图。同时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也应综合考虑环境指标中的越南标准、中国标准、东盟标准、国际标准,尽量采用先进的环境标准,把环保水平和能力列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之一。
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的评估、监测及管理体制。对于投资类的企业,应在项目正式开启前的调研阶段就充分考虑自身环保能力的建设,加强对企业环保资质的评估;在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须全程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负面影响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环境问题。
对于承包工程类的企业,应在运行维护阶段开展环保培训,并作为承建方监督、敦促业主的环保工作,加强业主的环境管理能力及环境保护水平。
加强与东道国环境相关的政府机关、民间团体和社会民众间的沟通。与环保监管机构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同时及时关注并了解环保政策的调整方向,杜绝因不熟悉而违反当地环保法律的情况发生;应公开答复当地员工、民间环保组织、媒体、项目社区民众等各方对项目提出的质疑,通过实地访谈、第三方机构咨询和公众参与等模式了解并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环保诉求。
五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侵权监测预警。
首先,借鉴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积极采取“产品未动,商标先行”策略,对商标进行先期注册,把专利、商标注册作为开拓越南市场的先行因素进行考虑。其次,建立商标甚至是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委托类似于商标监测代理服务的机构提供从申请注册到续展、侵权预警以及维权的相关服务。通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商标可能面临的侵权风险,并及时地采取相关措施,力求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来源:《中国—东盟博览》“政经版”
作者:李好(四川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区县处处长、博士,中国—东盟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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